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市各部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和省外办《关于编报2012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精神(苏外出[2011]889号),为做好编报2012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工作,经商市财政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2012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办发[2008]9号、[2009]12号文件为指导,统筹安排,总量控制,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从严控制党政干部出访,从严控制双跨团组,严禁一般性考察活动。2012年出访团组、人员计划总量要在2011年计划基础上保持零增长。各级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出访经费安排不得超出本地区、本部门近三年出国经费的平均支出水平。
二、2012年度全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有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均须纳入编报范围,请按附表(一)、(二)、(三)逐项逐团填报。各地区、各部门只需填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自组团,表(三)只需全市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填写。参加省内外其他地区、单位组织的出访团组不需填报。各表请勿重复填写。
三、各地区、各部门应对本地区本部门2012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送财政(财务)部门审核,报经地方党委、政府和本部门党组(党委)批准后,于2011年11月20日前一式3份报送我办出国来华管理处。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填写的表(三)请送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含电子表格)。各县市(区)报送时请附财政部门审核书面证明。市外办汇总审核后将报市委、市政府审批,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上报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外办审批备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逾期未报和未按规定上报计划的单位,2012年不再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对2011年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的出访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包括出访人次、批次和主要成果、执行外事政策和外事纪律、出国(境)经费、护照和通行证使用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1年12月31日前报市外办、市财政局和市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市纪委党风室)。
五、在编制计划过程中,有不明事项,请与市外办出国来华处联系。编报2012年计划的表格可从市外办网站-表格下载中下载。
联系人: 宋莉莉、张星灿
联系电话:83711746、80800713; 传真:80800827
电子邮箱:xzfao@mail.xz.gov.cn(请同时将计划电子版发送以上邮箱)
附件: 1、表一:《2012年度徐州市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计划申报表》
2、表二:《2012年度徐州市因公出国(境)培训团组计划申报表》
3、表三:《2012年全市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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